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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桂祥晟律師事務所 專訪】
熱血理想的年輕律師 追求成為心中所向的 法律工作者

熱血理想的年輕律師
追求成為心中所向的法律工作者

【桂祥晟律師事務所】

  • 電話: 0920-884-811 
  • 地址: 澎湖縣馬公市民權路44號2樓
  • 台北聯絡處 / 中銀律師事務所
  •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9樓之1
  • E-mail:b00a01358@gmail.com
  • FB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ybrotherisgod

「律師大概是最常被誤解的職業,為什麼這麼說?因為律師常被認為只會打官司。我一直提倡預防或是風險導向的法律服務,在爭端發生前及早預防,減少風險。」這是桂祥晟律師執業的核心價值。學經歷俱豐的他曾留學海外,當大家以為他會定居外國時,他選擇回歸台灣;又當所有人認為他會循規蹈矩進入大型事務所工作時,他選擇回到故鄉,創立自己的事務所,一步步實踐自己心中理想的法律人生。

走不一樣的法律路  回到故鄉創業

    桂祥晟律師畢業於台大法律系,大學時負笈北京大學交換,回國後應屆畢業通過律師考試,學習之路一帆風順,是一般人眼中典型的學霸。但考上律師的他沒有立刻執業,而是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從事評議工作,累積金融案件的審理經驗。離職後桂律師前往法國巴黎大學攻讀研究所,還利用課餘參加美國律師考試,豈料2020年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打斷一切,不僅在校課程都改成線上教學,實習也改為在家工作(WFH),封城的日子讓留學生活索然無味,幾經思量後他決定回到台灣。
    頂著留學名校的光環,周圍朋友都認為桂律師會在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,但他不作此想,桂律師受到金融科技「普惠金融」(Financial Inclusion) 概念的啟發,認為既然所有的人都需要金融服務,那當然所有的人也需要法律服務。於是回到台灣的他選擇離開台北,毅然決然回到澎湖創業,在故鄉開拓法律的新市場,實踐自己心中對法律工作的理想。

預防法學新理念 未雨綢繆保障權益

    桂祥晟律師解說道:「律師的業務大約可以分為三種:訴訟、非訟和法律研究。訴訟就是大家最常見的到法院相告;而非訟業務例如法令遵循、租稅規劃、資產傳承、併購等等,通常是公司企業或是豪門巨賈才有委託律師辦理非訟業務的需求,會承辦非訟的事務所以中大型事務所為主。」
    雖然桂律師的事務所位在澎湖,但從前的客戶還是會找上門,所以桂律師也不乏銀行聯貸、企業併購等標的達數億元的大型案件,又因桂律師名列美國在台協會(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) 律師名冊,偶爾也有遠自美國加州、紐澤西州或其他國家而來的境外案件,雖然在數位時代,開會、初步諮詢和研究都可以透過線上解決,但遇到此類大型案件後續還是必須有充分的人力可以支應、協助調查,於是桂律師與台北中銀律師律師事務所組成策略聯盟,以備不時之需。
    在澎湖本地,桂律師的業務仍以傳統訴訟為大宗,但他試圖推廣非訟業務,把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思維帶入澎湖。桂律師強調一般民眾往往等到上法院了才來找律師,但金融業跟上市櫃公司委任法律顧問為常態,在交易前通常已經先諮詢過律師,做好預防,這是城鄉的主要差別,「很多案件當事人等到上法院才找律師,而對造卻已早已準備周全,這就好像找個武林高手助拳卻遇上坦克車,結果可想而知。」
如澎湖不動產經常發生建商捲款潛逃的案件,買家就算告建商告贏了,也是獲得壁紙一張,血本無歸。桂律師指出:「澎湖農變建因為特殊的交易結構,特別需要缺乏價金信託與履約保證,沒有預先設定的話風險很大。」又例如澎湖當地望族習以遺囑傳承資產,桂律師建議資產傳承可以結合保險或信託等金融工具,一是有利節稅,二是金錢具有流動性,不動產分配給子女時因為有金錢可以找補,較不至於產生歧見與衝突,三是遺囑要式性極高,如有瑕疵可能無效,後果不堪設想。

「風險基礎法學」定紛止爭 非不得已才走最後訴訟

    除了「預防法學」,桂律師另從審計學中的「風險基礎審計」概念發想「風險基礎法學」,鼓勵民眾在爭議發生當下就來諮詢,並且妥善利用訴訟前的談判、調解過程化解爭端。「訴訟過程千變萬化,難以逆料,比如說交通事故,死者抽血酒精濃度很高,疑似酒駕,但可能是酵素分析法產生偽陽性反應,對造在中午午休外出時出車禍,算不算執行職務?死者家屬能不能跟對造的雇主連帶求償?這些問題從證據的取捨到事實認定跟法條解釋,都沒有定論,但是判賠金額要嘛好幾百萬要嘛一毛都沒有,全有全無。這種雙方都各有高風險場合,我會鼓勵兩造相互退讓,盡量達成和解,也可減少後續律師費的支出。」
    桂律師除在台北及士林地方法院擔任調解委員外,同時是仲裁協會調解人和英國特許仲裁人協會 (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) 會員,受過紮實談判、調解訓練。他認為法律的目的在於定紛止爭,偉大的律師應該防止紛爭,在紛爭發生後公平快速地解決紛爭,讓兩造賦歸市場。他表示:「訴訟技巧固然重要,但是除了說服法官,如果可以說服對造,那就更好了。常人以為後者是運氣,其實不然,談判一直是美國法學院的高階課程,它既是科學,也是一門藝術。」

學術研究與律政參與  投身建置良好律法

    談到律師的第三個業務,桂祥晟律師認為:「法律研究不能說是業務,而是一種公益責任,律師站在司法實務的第一線,評釋判決、研究法令,對未來立法委員修法、行政機關頒布法令或司法部門審理案件,都有很大的裨益。」
    桂律師對稅法情有獨鍾,先後在高雄大學法學院及臺灣法學雜誌等學術機構講授稅法,而於《月旦財稅實務釋評》、《全國律師》等專業期刊發表稅法文章10 餘篇,與數人合著《會計稅務判解評析》等書籍,迄今筆耕不輟,更於2019 年榮獲英國金融月刊(finance monthly) 選為台灣年度稅務律師。他表示,稅制對經濟市場影響既深且遠,也是許多社會政策推行的利器,自然有研究的價值,而且這些研究結果常常能為辦案提供靈感,公司的財報稅報可能暗藏玄機,是破案的關鍵。
    除此之外,桂律師也十分關心律政,年僅29 歲的他不僅是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代表,參與全國律師公會章程與預決算的審擬,且擔任《全國律師》雜誌副主任委員,起草《全國律師》雜誌引註規範,統一學術標準,其主辦公司法、財稅法、併購與私募基金等財經法律專題,廣邀學者家專撰文,迭受行政、立法機關引用,自己撰寫的文章也獲立法院肯認,採用為修法草案的參考文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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